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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功能布局,提升承载能力

优化功能布局 提升承载能力

近日,位于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河北三美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工人正在组装待出口的儿童电动车。该公司自主研发的多功能儿童助步车、儿童电动汽车、儿童自行车等,获得多项国家专利,出口韩国、土耳其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

赵永辉摄

《河北省经济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明确了多项重点发展任务,“十三五”期间,我省经开区将优化功能布局,促进产城融合,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承载能力,增强招商引资实效,推动整体发展水平大幅提高。

优化功能布局——引导重点项目合理有序地向沿渤海、环京津地区和重要空间节点的经开区转移

加强全省经开区重点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空间布局和对河北的功能定位要求,各经开区进一步明确产业功能和定位,引导重点项目合理有序地向沿渤海、环京津地区和重要空间节点的经开区转移,促进经开区产业空间布局的调整优化。

环京津核心功能区(保定、廊坊、定州)的经开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电子信息、航空航天及新材料、商务会展等产业,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带和京津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

沿海率先发展区(秦皇岛、唐山、沧州)的经开区,整合发挥港口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精品钢铁、成套重型装备、海洋工程装备、高端石化、港口物流、滨海旅游等产业,建设新型工业化基地。

冀中南功能拓展区(石家庄、衡水、邢台、邯郸、辛集)的经开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汽车、生物医药、精品钢铁、电子信息、通用航空、新材料、绿色食品等产业,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带。

冀西北生态涵养区(张家口、承德)的经开区,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特色农业及食品加工和以互联网、大数据、体育文化旅游为主的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带动燕山—太行山贫困带脱贫,建设绿色生态产业带。

促进产城融合——促进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

发挥经开区聚集产业、吸引就业的积极作用,推进以产兴城、以城带产、产城一体、城乡联动发展,生产、生活和生态融合发展,促进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

经济基础较好、就业规模较大、符合土地和城市规划的经开区要率先转型,因地制宜优化功能分区和城乡用地布局,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布局和配置标准,注重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促进经开区和城镇资源共享、设施配套、功能互补,努力建成产城教融合、集约紧凑、功能完善、生态良好、管理高效的现代化城市综合功能区。

单一生产功能的经开区,可按照统一配套、依法供应、统筹管理的原则,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适当安排建设用地用于商品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城镇住宅等建设。

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产业、企业发展的承载能力和供给水平

围绕投资者、创业者和从业者需求,开发区要健全载体功能,优化综合环境,提高服务产业、企业发展的承载能力和供给水平。

已经实现“九通一平”(即: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通信、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和土地平整)的开发区,要顺应转型升级要求,加快从单一工业开发向多功能配套的综合开发转变,从产业服务平台向创新发展平台延伸,形成“信息通、市场通、法规通、配套通、物流通、资金通、人才通、技术通、服务通+双创平台”的“新九通一平”,打造宜业、宜居、宜创的升级版投资环境。尚未实现“九通一平”的开发区,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尽早实现起步区“九通一平”,满足产业、项目入驻的基本条件。

加强产业配套能力建设,积极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科技研发、技术服务、检验检测、人才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

加强经开区信息基础建设,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推进经开区政务信息化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拓展经开区统计信息系统功能和应用,完善园区信息、信用平台,加快推进智慧园区建设。

增强招商引资实效——加强各级招商项目库建设,完善招商引资考核激励机制

加强招商机构和队伍建设,聚焦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主责主业,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创新招商方式,大力推行产业链招商、集群招商、专题招商、板块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以人才引项目、与专业招商机构合作等方式,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吸引以全球500强、国内500强为重点的企业到经开区投资兴业。

加强各级招商项目库建设,谋划具有引领性、带动性的重大项目,开展务实有效的常态化招商活动,强化招商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合同履约率、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力促好项目、大项目尽早落地。

精心打造曹妃甸中日韩循环经济产业园、高碑店中德建筑节能产业园、沧州中东欧产业园等中外合作产业园区,形成示范效应。

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努力实现重大项目引进的新突破。

完善经开区招商引资考核激励机制,支持市、县(市、区)和经开区制定招商奖励政策,严格兑现奖惩或合同约定。

做强投融资平台——支持投融资平台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开发区建设

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支持开发区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融资平台。优化国有资产配置,通过资产变更登记、参股或授权管理等方式依法合规注入资本金,做实投融资平台。放大资金使用效益,增大平台现金流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民间资金加大对开发区投融资平台的资金投入,鼓励发展融资租赁、票据等融资业务。支持投融资平台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开发区建设。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和市直接管理的省级开发区组建金融服务平台,汇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担保、租赁、基金、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金融等各类机构、搭建资源整合平台、形成金融服务合力,为开发区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鼓励各金融机构到开发区设立科技支行、小微支行、科技保险专营机构等特色金融机构。鼓励开发区成立小额票据贴现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票据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在开发区发起或参与设立新型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开发区企业挂牌上市融资、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支持开发区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建立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及时动态评估投融资平台稳健运营能力。加强投融资平台监事会监督、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信息披露报告制度,健全“三重一大”等监督制约机制。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将金融信息与工商、税务、质检、公安、环保、信访等方面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实现信息资源合作共享。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帮助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机制,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开发区金融生态环境。(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