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钻戒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导读:虽然钻戒是男方在婚后购买,但是在结婚后仅归女方个人使用,应当认定为女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归女方个人所有。所以,结婚钻戒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基本案情】
涂某(男)与刘某(女)是高中同学,从大学开始谈恋爱,感情一直非常稳定。2012年6月,双方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2012年7月,涂某购买了一枚价值两万元的钻戒作为结婚戒指。2012年8月,涂某与刘某举办结婚仪式,并亲手给刘某戴上钻戒。2013年6月,因双方感情不合,涂某与刘某开始分居生活。2013年12月,涂某欲与刘某离婚并起诉至法院。在诉讼中,涂某认为钻戒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刘某认为钻戒是她的个人财产。
那么问题来了:本案的分歧在于对结婚钻戒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种意见认为,结婚钻戒是在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二种意见认为,钻戒是刘某的个人财产,刘某享有钻戒的所有权。
【律师评析】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
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
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因继承得到的财产,但遗嘱确定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因赠与得到的财产,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等。
同时,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虽然钻戒是涂某在婚后购买,但是在结婚后仅归刘某个人使用,应当认定为刘某专用的生活用品,归刘某个人所有。退一步说,即使不认定钻戒为刘某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涂某给刘某钻戒的行为也应视为对刘某的单独赠予,该赠予合法有效。
所以钻戒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视为刘某的个人财产,归刘某所有。
-
有教养的人都有两种能力,好好说话和情绪稳定
昨天看到这样一则新闻:夫妻吵架情绪失控,妈妈将半岁大孩子抛下楼后自杀。妻子没留神,5个月大的孩子不慎从床上摔下来。丈夫指责:“你不上班,在家连孩子都看不好。”两人大吵一架后,丈夫见孩子没事,又悠然地去参加别人的婚礼。许是看到丈夫深夜才回来,妻子怒从心头起,两...
-
女人到底应不应该主动追求男人,看完后幡然醒悟
在感情的世界里,男人被定义为主动的一方,很多人都说无论你有多么喜欢一个人,你都不能主动追求他,因为尽管你会把他追到手,他也不会好好珍惜你,认为你是倒贴的,对你丧失兴趣,在恋爱后的日子里不会主动付出,主动对你好。所以要想让一个男人觉得你神秘、美好、值得守护,最好...
-
水瓶座女喜欢一个人的表现
当水瓶座的女生喜欢一个人时,他们一般都不愿意表达出来,有时还喜欢说一些你不想听的话来气你,但是她们会默默的关心你,她们虽然对身边的人都很关心,但是对于你她们一般会非常关心,悄悄的关注你的一切。虽然他们会装成无所谓,什么都不在乎可是只要你细细的观察你会发现...
-
相亲,也是需要双方说开确认恋爱关系的
经常有姑娘向我倾诉,抱怨自己与某人相亲,刚刚加为好友,见面一次,对方却表现得像已经成为了自己的男朋友。他们言谈举止毫不拘谨,甚至动手动脚。完全没有新认识的人该有的距离感,仿佛彼此早已熟悉,像老夫老妻一般。甚至有一位姑娘,有一天在两场相亲中,当她和第一个相亲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