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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男童被挖眼引發眾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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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臨汾市汾西縣發生一起男童被挖眼的傷害兒童惡性事件,一名6歲男童被騙至野外,一女性犯罪嫌疑人採用極其殘忍手段致其雙眼嚴重受傷。昨日,汾西縣公安局懸賞10萬元尋找作案兇手。”

8月24日19時許,家住山西省汾西縣府南三區六歲男童斌斌(化名)在家門口玩耍時,被一女性犯罪嫌疑人騙走後,該犯罪嫌疑人用極其殘忍手段致其眼睛被嚴重傷害。昨日,其家屬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晚上10點左右在家附近野地裏找到孩子,但孩子的雙眼眼珠被挖掉。據悉,孩子現在無生命危險,但基本確定已經失明。目前,山西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迅速成立專案組,案件正在偵查之中。

山西男童被挖眼引發眾怒

 山西警方懸賞10萬元

尋找“傷害兒童案”嫌疑人

北青報記者獲悉,昨日中午12時左右,臨汾市公安局發出通告稱,2013年8月24日傍晚,山西省臨汾市汾西縣發生一起傷害兒童惡性案件,一名6歲男童被騙至野外,犯罪嫌疑人採取殘忍手段致其雙眼嚴重受傷。

案件發生後,山西警方高度重視,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迅速組成專案組,全力開展偵破工作。目前,案件正在偵破之中。公安機關希望廣大羣眾配合公安機關,積極提供案件線索,力爭儘快偵破此案。

昨日晚5時左右,臨汾市公安局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懸賞通告,為迅速偵破案件,公安機關希望廣大人民羣眾積極提供破案線索,對提供重要線索直接協助破案的有功人員,公安機關將給予人民幣10萬元獎勵。

山西男童被挖眼引發眾怒 第2張

 男孩被挖眼

6歲男童玩耍時

被一外地口音婦女騙走挖眼

由於受傷男童斌斌的父母情緒激動,昨天下午,北青報記者採訪了斌斌的姑父郭某。郭某告訴北青報記者,8月24日晚六點鐘,斌斌在鄰居家玩耍之後離開,聽孩子回憶説,當時一個“説外地話”的女人叫他,説斌斌你上來,斌斌便跟了過去。

“聽孩子説,當時那名婦女抱着他就走,抱了一會兒抱不動了,就讓孩子自己跟着走。斌斌説:‘我不跟你走,我要去找我媽。’這個婦女就恐嚇斌斌:‘你再哭我就挖掉你的眼睛。’”郭某説。犯罪嫌疑人殘忍傷害了孩子的雙眼。

24日晚7點左右,斌斌的父母發現孩子沒有回家,便去鄰居家詢問,鄰居家的孩子説斌斌已經走了。由於當時天還沒有黑,斌斌的父母以為孩子可能又去別的地方玩了,等到天黑便會自己回家。

山西男童被挖眼引發眾怒 第3張

然而天黑了之後,斌斌還沒有回家。這時候,斌斌的家人們開始着急,並發動親戚朋友和鄰居們出門尋找。然而,四處都找遍了也沒有見到孩子的蹤影。當晚11時左右,一個出門抓蠍子的老人告訴孩子的父母,自己在一個山溝裏,彷彿看到一個孩子在那裏躺着。當晚11時30分左右,斌斌的父母聞訊後立即趕到老人所描述的地點,並在那裏找到了斌斌。

 孩子被發現時

意識還清醒

據郭某稱,從孩子的家到那個荒地走路約要二三十分鐘,並且荒地方圓200多米沒有住户,荒地上有坡有溝。“發現孩子的時候,孩子意識還清醒,他爸爸喊他,他還答應了。”

斌斌的親人在找到斌斌後,看到孩子一身的血,親人們以為是孩子自己從坡上摔下來跌傷所致,就抱着孩子到了汾西縣人民醫院。然而,在給孩子做完了腦部CT後,醫生告訴孩子的父母,孩子雙眼的眼珠已經整個沒有了。聽了醫生的話,斌斌的父母馬上報警,並連夜帶着斌斌趕到了山西省眼科醫院。

“當時孩子的眼部往外翻着,腫得像雞蛋一樣。但是除了眼睛,孩子的全身沒有一點傷。”郭某告訴北青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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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基本確定失明

孩子稱被人用樹枝摳眼

昨日下午,北青報記者聯繫到了山西省眼科醫院辦公室主任楊彩珍。楊彩珍説,經過院方全力搶救,目前孩子沒有生命危險,但基本可以確定已經失明。

25日上午,大人們在發現孩子的地點附近找到了孩子的兩個眼珠。郭某説:“眼角膜、眼珠子都找到了,所以我認為可能不存在倒賣器官的行為。”後據孩子回憶,當時那名婦女用樹枝摳自己的眼睛。

對於北青報記者詢問孩子現在情況如何,郭某回答,孩子目前身體情況基本上平穩,但是每天輸液、換藥的時候小斌斌還會哭。郭某表示,孩子現在還要繼續手術,什麼時候能出院也不一定。

“等到眼睛消了腫,醫院的大夫説還要再填一雙假眼睛,讓眼睛那裏不能凹下去。雖然孩子自己已經看不見了,但是總不能讓別人看見他就害怕吧。”

山西男童被挖眼引發眾怒 第5張

郭某補充道:“做這個手術也就是讓他的臉不要嚇到別人,但是對於他自己而言毫無意義,孩子一生中對眼珠的回憶只能徘徊在6歲以前了。以後他也只能在記憶中回憶天是藍的以及自己喜歡的喜羊羊,再沒有機會看新的東西了。”

北青報記者從斌斌的一名家屬那裏獲悉,孩子的父親、母親、舅舅、舅媽都在24小時守護着他。該名家屬説,孩子晚上睡覺的時候會伸手去抓矇眼睛的紗布,大人要看着,不能讓他抓紗布。

 男孩下月本應上一年級

父母均為農民

據稱,斌斌的父母是汾西縣對竹鎮喬家村喬家莊的農民,因為要照顧在城裏上學的大女兒,一家人在縣城裏住。而斌斌9月1日就要上小學一年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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斌斌11歲的姐姐名字叫園園(化名),在住院期間,斌斌還經常問道:“怎麼看不見園園?”

對話男童家屬

孩子還不知道眼睛沒有了

北青報:孩子之前乖不乖?

郭某(斌斌姑父):很乖,這個孩子聰明得很,出事兒之後她媽媽一直哭,他還在安慰他媽媽説:“媽媽別哭,我不怕。”你別看人小,他有他的心思,他晚上睡不着的時候就喘粗氣,因為他懂事兒,他也生兇手的氣,他也在努力回憶當天究竟發生了什麼。

北青報:父母為人、性格怎麼樣?有沒有跟人結仇?

郭某:我覺得孩子父母為人很好,周圍鄰居評價都很好。

北青報:根據孩子嘴裏描述的犯罪嫌疑人應該是什麼樣子的?

郭某:孩子出事的那天意識清醒,説肯定是個女的,孩子還太小,再加上受了驚嚇,對犯罪嫌疑人的年紀、體徵都記不太清了,他也判斷不出來。

北青報:孩子知道自己的眼睛已經沒有了嗎?

郭某:不知道,因為我心酸的就是騙他。他問,天為什麼一直是黑的?現在幾點了?怎麼就亮不起來呢?我們只能説眼睛受了點傷,現在用紗布包着,等到取了紗布,出了院就好了。這個問題現在不好給孩子解釋,這是最痛心的事情。

山西男童被挖眼引發眾怒 第7張

北青報:孩子治療的費用有沒有困難?

郭某:治療費花了將近3萬,在太原這兩天有愛心人士的捐款,捐了1萬多塊錢了。

法律專家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

最高可處死刑

北京青年報就此案件採訪了法律專家拜教授。拜教授稱,犯罪嫌疑人將受害者雙眼挖掉,對受害者造成了故意傷害,有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根據傷害程度,又分為三種類型,分別是:輕微傷、輕傷和重傷,輕微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屬於公安機關行政執法的範疇。但是造成人體輕微傷害以上,包括輕傷和重傷,都屬於對人體比較嚴重的傷害,都屬於國家公訴案件,由公安機關進行立案偵查,進行公訴,最後由國家審判,落實刑法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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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聲音

網友憤慨惡劣行徑

鼓勵小斌斌要堅強

事件引發網友關注。很多網友對罪犯的惡劣行徑表示憤慨。網友“鍾綺喬”:太沒有人性了!一定要快點將兇手繩之以法,還孩子和孩子家人一個公道。好好的一個孩子啊,就這麼失去了光明。孩子心靈肯定會受到極大的傷害,這是永遠都不能痊癒的呀。小斌斌,加油!“小王爺耶耶”:好難過啊,可憐的孩子,對一個人的一生都是致命打擊,對一個家庭也是毀滅性的傷害,我能想象他有多麼的恐慌無助。同時,我無法去想象去相信,女性天生的善良和母性哪裏去了,即便自己沒有孩子也有家人親眷吧,怎麼忍心對孩子下手呢。網友“其桐其椅”:兇手的所作所為確實令人髮指,同時也要提醒各位孩子家長,一定要看好了自己家的孩子!網友“翔子技術猿”:大家要有自我保護意識啊,小孩子不懂事,但也是家長的失職,可悲。最後強烈譴責兇手,必遭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