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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执行月结案数首超月收案数

本报广州7月31日电 记者章宁旦通讯员曾洁赟 蒋先华 记者今天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广东法院今年6月正式启用执行案款实时监控平台以来,执行款全面实行“一案一账户”管理,对全省所有执行案件的案款实现动态实时监控,今年首次实现月结案数超过收案数。

广东执行月结案数首超月收案数

据了解,广东执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2016年全省法院执行法官人均结案297件,珠三角地区法院人均结案达386件,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法院新收执行案件33万件,同比上升超50%。2016年年底,广东高院指定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监控平台首家试点法院。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佛山两级法院执结案件数量较上年同期上升38.7%,执行结收案比达86.39%,居全省前列。

记者了解到,监控平台数据覆盖全省法院全部执行案件,与9家银行对接,具有“一案一账号”、不明款项汇入实时提示、拍卖保证金批量退付、超期付款提醒、执行款统计分析五大功能。广东高院要求,执行案件立案时,必须将案件信息交付给执行款开户银行,由开户银行在执行款总账户下对应生成二级子账号,每一个执行案件绑定一个二级子账号,确保“一案一号”。据统计,执行案款实时监控平台全面启用的6月,全省法院执行收案5.2万件,结案5.5万件,今年首次实现月结案数超过收案数。

广东高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未来的监控平台大数据,将在实时查询、定时“体检”、快速支付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一案一账户”网上管理,案款一一对应,支付快捷,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